重庆公交车上的肇事者、司机及其他乘客,都犯了同一错误!
注:昨天不幸被删文章的修改稿
11月2日,举国震惊的重庆公交车坠桥事故原因调查结果公布:一场彻彻底底的人祸,诱因是已经屡屡发生的乘客殴打公交司机。2001年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短片《车四十四》,同样是公交车上15人的故事,简直是重庆公交车坠桥事件的翻版。可惜的是,时光过了近二十年,人们并没有吸取多少教训,人性也没有多少的长进。
一、车四十四的故事
影片里:44路公交车上,两名持刀抢匪逼迫乘客交出钱财,车上的一群人顺从有加。抢匪越发胆大,准备下车强暴美女司机,车上乘客“被提着脖子的鸭子”一样挤到窗前观望,无人施救。此时,一小伙冲下车制止,但势单力孤反而歹徒打伤。歹徒将女司机强暴后扬长而去。女司机回到车上,明令救自己的小伙下车,此时乘客们爆发出战斗力,齐声将小伙赶下车。公交车再次上路后,奔向了悬崖。
不过,据说真实的故事比影片更加悲凉,行走在山间的中巴车上,三名持枪歹徙抢劫了全部乘客后,要把女司机强奸。女司机大声呼救,众人无动于衷,只有一男子应声前往却被打伤在地。男子呼喊乘客支援无人响应。女司机与三歹徒归来后,将流血不止的施救男子赶下车。
第二天,当地报纸报道:伏虎山区昨日发生惨祸,一中巴摔下山崖。车上司机和十三名乘客无一生还。
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搜索一下这个影片,曾经获得国外不少奖项,其中展现出人性的险恶与希望,值得深思!
二、一名法律人的遭遇
昨天在微信群里,一名律师讲述了自己此前的一段遭遇:高速公路长途公汽车上,一醉酒男子与司机发生争吵,并赶到驾驶座处要打司机。带着老人和孩子出门的这名律师挺身而出,上去打了醉酒男子,结果却是,满车五六十人不仅看着他跟醉酒男子撕扯争斗而冷漠无情袖手旁观,甚至还有人说律师是“神经不正常”。
此事让这律师一直耿耿于怀,明明是为大家做好事,为何遭到受益人的指责和批评?事后只好自己安慰自己,毕竟避免了自家的老人孩子发生车祸的可能。重庆公交车坠桥事件发生,看到大家的留言,这名律师长舒一口气,感觉当初指责自己的乘客现在内心知道谁对谁错了吧?
不管是重庆坠江公交车上、影片里的44路公交车,还是律师乘坐的长途汽车上,尽管是不同的人,各行各业的人,但归根结底,都是思想惊人一致的一类人居多。那就是事不关己,高高挂起,即使惹到自己,只要不是直接针对自己一个人,也不做出头鸟。而再往身处思考,他们的惊人一致就是,在眼前利益和规则秩序选择上,永远都是眼前利益优先,规则秩序居后。
三、漠视规则的结果就是谁也逃不脱的互害模式
刘姓女乘客,极致的利己主义者,根本不顾及什么到站停车的基本规则,不惜动用武力逼迫司机停车;冉姓司机手握方向盘,极端的情绪化报复心态,根本不顾及乘客安全至上的本职规则,刹车都不踩的直奔桥栏杆;一群麻木冷漠的乘客,可能早就习惯了看人不守规则,可能还有不少在举着手机围观那。他们都没有意识到,一车人的不守规则、漠视规则后,后果是一同殒命!
从闯一次红灯,插一次队,逃一次门票……日常小事,到生产经营、职务晋升、子女升学......人生大事,不守规则获取超额甚至不法利益成了有能力的表现,甚至有人喊出了“规则就是用来打破的”、“关系就是生产力”的口号。可怕的是,这种思想的蔓延开来,正在逆淘汰的侵蚀着那些守规矩、重诚信的人的思想,让后者见怪不怪,这在重庆坠江公交车上展现的淋漓尽致。
事发后,有人呼吁公交车上配上安全警卫、有人呼吁厉行法治追究肇事者民事责任,更有网友提出了车上乘客未见义勇为,有效制止,可以不予赔偿......说的都有道理,但是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?
再严格的执法力量不可能时时刻刻约束某些人的越轨和不法,再文明的道德约束不可能及时避免某些人的情绪激化和恶言恶行,只有树立起民众普遍的遵守规则意识,才能减少“垃圾人”出现的概率;给予民众维护规则的力量和支持,才能在出现“垃圾人”人人争相制止。
重庆公交车坠桥事件真相传来,不少人在庆幸自己没有在那辆公交车上,不少人在反思自己在那辆车上会如何表现。如果没有上下普遍的遵守规则意识和维护规则的正义发声,即使不在那辆公交车上,换辆“公交车”身边还不是那些同样的人?不在公交车上,那些人会不会在工作单位、各行各业,甚至走在马路上等着你?
另一面,指责车上乘客默不发声,是不是也应该想到,是什么造成了他们的不发声?见义勇为,即使自己受到潜在侵害而奋力抗争的,在现如今,已经成为了稀缺的优秀品质,不能作为人人都应具备的基本素养来要求他人。
那些不守规则获得超额或不法眼前利益的人,在沾沾自喜时,可能他们没有意识到,苦难不是惩罚,而是报应。在外延可以不断放大“公交车”上,在规则破坏者的肆无忌惮、规则冷漠者的熟视无睹下,谁能独善其身不受其害?
什么时候遵守规则成了大多数人的自觉行为,破坏规则者人人喊打,见义勇为者受到敬仰,重庆公交车这样的悲剧将不再发生!而这,需要我们每个人在眼前利益和守规重则的抉择面前,为了未来,作出正确的判断!
(备注:我这正能量应该不会再被举报再被删了吧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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